物业项目承(交)接查验评估监理

 

       新建物业项目,既有物业项目,建设单位交付房屋前承接查验备案,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企业时,新老物业交接等,均可委托物业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项目进行承(交)接查验评估。

       通过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项目进行物业交接查验评估,可以在项目交付使用前或新、老物业服务企业更替时,披露设备设施现状及管理痕迹,使业主了解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交、接各方的责任、义务,减少因遗留问题所引发的涉物纠纷,维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。

       依据《物业管理条例》、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》、地方相关法律法规、《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监理规范(试行)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是指为了完成物业共用部分的交接,建设单位、业主或受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,对物业共用部分的建造质量、管理资料、使用功能等进行的综合性查验和评估。

评估依据:

1.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中第二十七条、第二十八条、第二十九条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八条有关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相关规定;

2.《物业承接查验办法》(建房[2010]165号);

3、评估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标准;

3、《北京市物业项目承接查验评估监理规范(试行)》中有关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相关规范;

4.物业项目规划文件、设计文件;

6.《房屋买卖合同》、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》、《临时管理规约》中的有关约定;

7.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标准。

评估查验内容

1.物业区域划分状况:查勘现状和《物业区域划分意见书》是否一致。

2.物业构成状况:查勘现状与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规划意见书》是否一致;查勘现状与房屋销售合同的承诺是否一致。查勘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和楼层是否符合法定或约定标准。

3.物业共用部位状况: 查勘现状与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、《规划意见书》是否一致;查勘现状与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约定是否一致;查验物业共用部位的使用及养护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。

4.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状况;查验现状与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是否一致;查勘现状与《房屋买卖合同》约定是否一致;查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及养护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。

5. 物业资料交接状况:查验拟移交物业资料的种类、数量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。

6. 物业交接遗留问题状况。

评估流程

1.接受委托,签订委托协议

2.明确评估基本事项

3.拟定评估作业方案,确定评估人员;

4.提前告知相关方评估作业时间及配合事项;

5.相关方根据协议约定的承接查验范围提交拟移交的 资料和公共设备设施清单;

6.组织评估人员审核相关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;

7.评估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,应包括初次查验、 正式查验及复验;

8.建设单位、物业服务企业、评估监理人员、委托人等 签字确认现场查勘结果;

9.评估人员根据审核及查勘结果分项进行评估;

10.撰写并提交评估报告。